作为家里第二个女儿,我的出生就是个错误。
父母总说:“要是没生你就好了。”
姐姐结婚时,他们卖掉我的房间给她凑嫁妆;弟弟闯祸时,他们让我顶罪说“女孩坐牢影响小”。
直到律师找上门,说我是富豪遗落在外的血脉。
那天他们第一次叫我宝贝,而我正在焚烧签好字的断亲协议。
---馊水里泡着的蛋糕,大概就是沈招娣二十年人生的全部滋味。
蛋糕是昨天沈小宝过生日剩下的,昂贵的水果奶油蛋糕,上面插着“Happy Birthday”的巧克力牌,沈招娣连碰一下的资格都没有。
今天,蛋糕胚子被挖得七零八落,吃剩的奶油和着隔夜的菜汤、油污,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甜腻腐败气。
母亲王桂芬把碗往她面前一墩:“倒了浪费,吃干净,下午还得去派出所把你弟领出来。”
碗是缺口的搪瓷碗,边缘糊着经年累月的污渍。
沈招娣没动。
客厅逼仄,老旧的吊扇有气无力地转着,搅不动盛夏午后黏稠闷热的空气。
她坐在小板凳上,背脊挺得有些僵直,目光落在自己洗得发白的帆布鞋鞋尖。
“聋了?”
王桂芬拔高声音,那双常年被油烟和怨气熏染的眼睛剜过来,“跟你说话听见没?
小宝还在局子里等着呢!
要不是你昨晚没看好他,他能跟人打架闹到派出所去?”
“我看不住他。”
沈招娣声音很低,像蚊子哼,却清晰地穿透了风扇的噪音。
“什么?”
王桂芬像是被踩了尾巴,“你是他姐!
看不住也得看!
养你这么大有什么用?
一点忙帮不上,尽会添堵!
早知道你是这么个赔钱货,当初生下来就该按马桶里淹死!”
这些话,沈招娣听了二十年,从她有记忆起就如影随形。
她是家里的第二个女儿。
上面有个姐姐沈盼娣,下面有个弟弟沈小宝。
她的名字,“招娣”,招来个弟弟,便是她降生于世唯一的、全部的功绩。
功绩大成,她便成了多余。
姐姐盼娣结婚那年,父母二话不说,把她住了十几年的小隔间卖了——其实那也不算房间,只是阳台封起来的一个角落,放得下一张窄床和一个破桌子——卖了的钱,给盼娣添置了丰厚的嫁妆,风风光光嫁去了城里。
当时王桂芬拉着她的手,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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